关于开展第14届(2026年)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的通知

苏企联〔2026〕20号
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企业联合会、企业家协会,各有关省行业协会,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:

 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,榜样是文化最好的诠释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进文化自信自强,挖掘、培育我省企业文化建设典型,提升我省企业文化建设水平,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,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,我会决定开展第14届(2026年)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成果申报企业

 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,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。

  二、推荐申报条件

  (一)推荐申报成果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,坚定文化自信;因企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,紧密结合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、新任务和新要求,实现企业基业长青。

  (二)推荐申报成果能够以科学系统的企业文化目标体系、企业文化建设体系、考核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,纳入企业发展战略。

  (三)推荐申报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,总结提炼企业成长历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经验,具有科学的合理性。

  (四)推荐申报成果成效明显,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,发挥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的作用,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,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(五)推荐申报成果原则上应实施运行2年(含)以上。

  三、推荐申报要求

  (一)填写《2026年度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申报表》(附件一)。其中主要创造人填写1-2人,参与创造人不超过3人。成果概述准确,精炼反映申报企业文化特点、发展历程、成果实践做法和取得的成效,字数在800字以内。

  (二)撰写成果报告

  按照要求撰写企业文化成果报告(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二)。体现成果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。成果报告要依据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作理论提炼,使成果在宣传推广中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。

  (三)提供成果相关资料

  1.提供2张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照片(具体要求见附件二)

  2.提供企业文化成果报告的相关资料。如:企业文化手册、企业文化刊物等。申报表、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各1份,须加盖公章;电子版申报表(word格式)、成果报告(word格式)、照片及相关资料以u盘形式连同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省企联秘书处。

  (四)在成果申报、推荐和审定过程中,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。

  四、成果审定发布安排

  (一)审定发布程序

  审定发布活动按照推荐申报、成果评审和宣传推广三个阶段进行。

  (二)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设特等成果、一等成果、二等成果,并择优推荐参加“全国企业文化成果”审定发布。

  (三)成果推荐申报

 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,采取推荐和自主申报的方式。推荐单位:

  1.各地企联组织推荐。

  各设区市企联组织(代表处)推荐的成果不超过5项;各县(市、区)企联组织推荐的成果不超过2项;

  2.省行业协会推荐。各有关省行业协会推荐的成果不超过5项;

  3.企业自主申报。

  本会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在苏央企、省属企业、中国500强企业、省100强企业可自荐申报。

  4.申报时间。

 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,逾期成果不列入本次审定发布范围。

  5.成果审定确认。

  (1)初审。对企业申报材料,省企联进行初审并确定入围名单。

  (2)考察咨询和复审。对入围的申报成果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咨询,了解企业文化建设情况,进一步挖掘成果的价值。

  (3)审定公示。

  省企联组织专家委员审读成果材料,结合考察咨询情况,审定确认特等成果、一等成果、二等成果名单。经公示后发文确认。

  6.成果发布推广。对审定成果的创造企业和创造人,将在省企业文化年会上进行发布、表彰,颁发奖牌、证书,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。

  7.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创造企业为“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”候选单位。经企业自愿申报,并通过相关程序复核,可命名为“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”。

  五、申报材料联系人及报送方式

  联系人:冯其虎 025-8373100413952003697(微信同号);

  邮件信箱:E-mail:119641225@qq.com;

  协会地址: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23楼。

附件:

  1.《2026年度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申报表》;

  2.《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撰写要求》。

二○二六年四月十五日

发布时间:2026-04-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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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及时发布相关通知信息

关于开展第14届(2026年)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的通知

苏企联〔2026〕20号
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企业联合会、企业家协会,各有关省行业协会,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:

  文化是企业的灵魂,榜样是文化最好的诠释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进文化自信自强,挖掘、培育我省企业文化建设典型,提升我省企业文化建设水平,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,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,我会决定开展第14届(2026年)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成果申报企业

 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,具有法人地位的各类企业。

  二、推荐申报条件

  (一)推荐申报成果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,坚定文化自信;因企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,紧密结合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、新任务和新要求,实现企业基业长青。

  (二)推荐申报成果能够以科学系统的企业文化目标体系、企业文化建设体系、考核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,纳入企业发展战略。

  (三)推荐申报成果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的特点,总结提炼企业成长历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经验,具有科学的合理性。

  (四)推荐申报成果成效明显,对企业改革发展产生内在驱动力,发挥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的作用,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,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。

  (五)推荐申报成果原则上应实施运行2年(含)以上。

  三、推荐申报要求

  (一)填写《2026年度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申报表》(附件一)。其中主要创造人填写1-2人,参与创造人不超过3人。成果概述准确,精炼反映申报企业文化特点、发展历程、成果实践做法和取得的成效,字数在800字以内。

  (二)撰写成果报告

  按照要求撰写企业文化成果报告(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二)。体现成果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一个或多个方面。成果报告要依据企业文化建设内容作理论提炼,使成果在宣传推广中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和示范引领作用。

  (三)提供成果相关资料

  1.提供2张有关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照片(具体要求见附件二)

  2.提供企业文化成果报告的相关资料。如:企业文化手册、企业文化刊物等。申报表、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各1份,须加盖公章;电子版申报表(word格式)、成果报告(word格式)、照片及相关资料以u盘形式连同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省企联秘书处。

  (四)在成果申报、推荐和审定过程中,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。

  四、成果审定发布安排

  (一)审定发布程序

  审定发布活动按照推荐申报、成果评审和宣传推广三个阶段进行。

  (二)企业文化成果审定发布设特等成果、一等成果、二等成果,并择优推荐参加“全国企业文化成果”审定发布。

  (三)成果推荐申报

  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前提下,采取推荐和自主申报的方式。推荐单位:

  1.各地企联组织推荐。

  各设区市企联组织(代表处)推荐的成果不超过5项;各县(市、区)企联组织推荐的成果不超过2项;

  2.省行业协会推荐。各有关省行业协会推荐的成果不超过5项;

  3.企业自主申报。

  本会副会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在苏央企、省属企业、中国500强企业、省100强企业可自荐申报。

  4.申报时间。

 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,逾期成果不列入本次审定发布范围。

  5.成果审定确认。

  (1)初审。对企业申报材料,省企联进行初审并确定入围名单。

  (2)考察咨询和复审。对入围的申报成果将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咨询,了解企业文化建设情况,进一步挖掘成果的价值。

  (3)审定公示。

  省企联组织专家委员审读成果材料,结合考察咨询情况,审定确认特等成果、一等成果、二等成果名单。经公示后发文确认。

  6.成果发布推广。对审定成果的创造企业和创造人,将在省企业文化年会上进行发布、表彰,颁发奖牌、证书,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。

  7.推荐符合条件的成果创造企业为“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”候选单位。经企业自愿申报,并通过相关程序复核,可命名为“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”。

  五、申报材料联系人及报送方式

  联系人:冯其虎 025-8373100413952003697(微信同号);

  邮件信箱:E-mail:119641225@qq.com;

  协会地址: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23楼。

附件:

  1.《2026年度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申报表》;

  2.《江苏省企业文化成果撰写要求》。

二○二六年四月十五日

发布时间:2026-04-29